住建部:多地方已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鼓励申报

01住建部:多地方已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鼓励申报

1月9日,住建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54号建议的答复》,对“完善行业和国家标准体系”、“给予项目差别化的电价补贴政策”、“逐步量化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三方面建议做出答复。答复中提到:光伏成本的快速下降,为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目前,北京、广州等多个地方已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积极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部署先进光伏、安全高效储能、可再生能源制氢、燃料电池等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示范。结合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积极支持高效光伏、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等清洁能源消纳技术创新应用。

 

02四川:到2030年风电、光伏总装机量50GW左右
1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重点推动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基地规划范围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有序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000万千瓦、22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5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

 

03河北:2023年Q1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剩余10.132MW
1月10日,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和电力平衡,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根据河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政府公布该县2023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数据显示,高阳县分布式光伏已接入容量156.363MW,在途工单容量2.593MW,剩余可开放容量10.132MW。

 

04江苏:推进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生产服务与设备制造协同发展
日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能源生产使用和制造业绿色融合,推进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生产服务与设备制造协同发展,推广智能发电、智慧用能设备系统,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

 

05上海: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 推动开展光储直柔建筑示范
1月6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建筑光伏发展。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园区、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机构、公共建筑、交通设施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实施一批“光伏+”工程。重点推进杨浦滨江、大创智、大创谷、环同济功能区的园区、高校、文化场馆等公共设施安装光伏设施。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结合市政设施建设、工业遗存改造、城市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既有建筑安装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推动开展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示范。“十四五”期间全区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9万千瓦。

创建时间:2023-12-11